审计组组长的工作职责和应承担审计质量责任的情形有哪些?
发布时间:2016-05-23 17:30:20
审计组组长的工作职责包括: (一)编制或者审定审计实施方案; (二)组织实施审计工作; (三)督导审计组成员的工作; (四)审核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; (五)组织编制并审核审计组起草的审计报告、审计决定书、审计移送处理书、专题报告、审计信息; (六)配置和管理审计组的资源; (七)审计机关规定的其他职责。 审计组组长应当对审计项目的总体质量负责,并对下列事项承担责任: (一)审计实施方案编制或者组织实施不当,造成审计目标未实现或者重要问题未被发现的; (二)审核未发现或者未纠正审计证据不适当、不充分问题的; (三)审核未发现或者未纠正审计工作底稿不真实、不完整问题的; (四)得出的审计结论不正确的; (五)审计组起草的审计文书和审计信息反映的问题严重失实的; (六)提出的审计处理处罚意见或者移送处理意见不正确的; (七)对审计组发现的重要问题隐瞒不报或者不如实报告的; (八)违反法定审计程序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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